各县(市、区)教育局,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福建省实施〈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暂行办法》要求,我局委托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举办的“漳州市‘十三五’期间第一期小学中心校正职校 长任职资格暨乡村校长培训班”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培训,现将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漳州市“十三五”期间第一期小学中心校正职校长任职资格暨乡村校长培训班学员(名单附后)。
二、培训安排
(一)网络学习阶段(第二阶段)
1.网络学习:请各学员于2019年11月13日至23日登陆“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中心远程学习平台
(http://ycjy.zcvc.cn)”完成指定的网络课程学习。
2.撰写论文:学习《为一所理想学校而来》、《好学校是如何成长的》两本书,并结合自己所在学校的实际,在2019
年 11 月 23 日前撰写一篇论文。
(二)现场集中培训(第三阶段)
1.报到及培训时间:2019年11月24日下午15:00-18:00
报到,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培训,11月30日离会。
2.报到地点: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中心(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弘毅楼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辛老师 0596-2523373
三、其它事项
1.校长资格培训班按照省、市校长培训管理规定,严格办班管理,请交接好学校工作,务必按时报到,参加培训。
2.校长完成培训规定的全部任务,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将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中小学校长培训证书”。
3.学员参加培训时,学习用品自带,另需带两寸彩色相片一张,以便办理培训证书。
4.学员培训的培训费、食宿费等由市教育局承担,交通费等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十三五”期间第一期小学中心校正职校长任职资格暨乡村校长培训学员名单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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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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