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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十三五”期间第一期小学中心校正职校长任职资格暨乡村校长培训班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培训的通知

2019年11月14日 11:09  点击:[]

各县(市、区)教育局,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福建省实施〈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暂行办法》要求,我局委托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举办的“漳州市‘十三五’期间第一期小学中心校正职校 长任职资格暨乡村校长培训班”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培训,现将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漳州市“十三五”期间第一期小学中心校正职校长任职资格暨乡村校长培训班学员(名单附后

 

二、培训安排

(一)网络学习阶段(第二阶段)

1.网络学习:请各学员于20191113日至23日登陆“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中心远程学习平台

http://ycjy.zcvc.cn”完成指定的网络课程学习。

2.撰写论文:学习《为一所理想学校而来》、《好学校是如何成长的》两本书,并结合自己所在学校的实际,在2019

11 月 23 日前撰写一篇论文。

(二)现场集中培训(第三阶段)

1.报到及培训时间:20191124日下午15:00-18:00  

报到,20191125日至1129日培训,1130日离会。

2.报到地点: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中心(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弘毅楼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辛老师 0596-2523373

三、其它事项

1.校长资格培训班按照省、市校长培训管理规定,严格办班管理,请交接好学校工作,务必按时报到,参加培训。

2.校长完成培训规定的全部任务,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将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中小学校长培训证书”。

 

3.学员参加培训时,学习用品自带,另需带两寸彩色相片一张,以便办理培训证书。

4.学员培训的培训费、食宿费等由市教育局承担,交通费等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十三五”期间第一期小学中心校正职校长任职资格暨乡村校长培训学员名单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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