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36号)文件精神,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7〕263号)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2〕45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如下: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继续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6-2523373。联系人:陈老师。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