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职业技能相关培训收费标准,依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2)456 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见证补贴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2023年5月11日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技能考试相关培训收费标准如下:
一、培训对象:社会人员
初级工(五级)职业技能培训费:496元/人,培训时长24-32学时;
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培训费:746元/人,培训时长24-32学时;
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培训费:1196元/人,培训时长24-32学时;
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费:370元/人,培训时长16学时。
二、培训对象: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在校生
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培训费标准20元/学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发展规划与对外合作处。联系电话:0596-2030381。联系人:郑老师。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3年5月12日